堕胎权之争与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瑕疵

注:本文主要参考了互联网上的一些观点

美国最近的大法官提名关系到堕胎的pro-life(个人选择更重要,因此支持女性有自由堕胎的权利)和pro-choice(生命更重要,因此反对女性有自由堕胎的权利)之争,这看似只是左右之争、两党之争,其实是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出现了瑕疵。美国宪法第十修正案规定,“本宪法未授予联邦、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行使,或保留给人民行使之。”,而第十四修正案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

第十四修正案的出发点是好的,原本是为了保护南北战争以后解放的黑人奴隶的权利不受各州侵犯,但是在当初立法的时候却遗留了一个问题。所谓“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那么,什么算特权?宪法修正案前十条定义了一些公民权利,却没有讨论对于一些没有涵盖进宪法修正案的权利(比如堕胎权),应该由谁来定义它属不属于特权。如果它属于特权,则应当适用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也就是说全国都应遵循统一的准则;如果它不属于特权,则应适用于宪法第十修正案,将该项权利返还给各州行使。

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Roe v. Wade案判定堕胎权属于“公民的特权”,因此适用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而非第十修正案)。这是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瑕疵破裂的开始。从那开始,只需要由若干名由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却不是民选的大法官就能决定什么权利属于“公民的特权”并应当在全国适用,什么不属于“公民的特权”而应由各州决定。这扩大了本不应该属于联邦的权力(最高法院也属于联邦)。可以想像,以后两党只要在一些重要议题上有所争议,就可以通过在最高法院塞更多自己人的做法,把一些特定的权利定义为“公民的特权”从而在全国强推。这将进一步蚕食州权而将美国向中央集权推进一步。

换而言之,究竟什么可以算“公民的特权”,应该由国会立法决定,因为国会代表着人民的意志,而不应该由最高法院的几个老头老太太决定。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瑕疵导致的最高法院权力的扩大才是如今两党在最高法院提名的激烈争夺的直接原因。1973年的联邦最高法院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接手这个案子,因为这不属于联邦最高法院的权力范围之内。如果pro-choice派希望在本州支持女性拥有自由堕胎的权利,则应在本州立法;如果希望在全国范围内支持这项权利,则应由国会进行联邦层面的立法,包括必要时添加宪法修正案。

干预主义与非干预主义

如果说所有人都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人是干预主义者,而另一类是非干预主义者,那么,缺乏远见的干预主义者容易带来恶果。全知的人不一定全善,但是全善的人必定全知,因为要确保善果,就必须对什么样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有准确的认知。而缺乏远见的干预主义者恰恰缺少这种能力,他们不能很好的预测自己的干预行为到底能否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好的结果。可是由于善比恶更难达成,从统计学角度讲缺乏远见的干预主义者也便带来了更多的恶。

然而生活中我们绝对不缺乏这种没有自知之明的干预主义者,难怪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说“What has always made the state a hell on earth has been precisely that man has tried to make it his heaven.”(使一个国家变成地狱的恰恰是因为人努力让它成为天堂)。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缺乏远见的非干预主义者破坏力就没那么强了。因为是非干预主义,所以即使缺乏远见,其导致的恶果也会主要向内投射而不会影响环境。当然,如果人人自扫门前雪,也的确有可能造成某种囚徒困境,比如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前的美国。然而我必须说:缺乏远见的非干预主义者是有自知之明的,他们知道自己缺乏远见,所以也因此不干预,难道你还希望这些缺乏远见的人积极干预社会事务不成?

说到底,是无知带来恶,或者更准确的说,是缺乏远见本身带来恶。缺乏远见的非干预主义者有自知之明,而缺乏远见的干预主义者没有自知之明,仅此而已。换而言之,想要尽可能达成善,关键在于如何变得有远见,而非总想着要如何干预。如果一个人有远见,他就能知道这样做或者那样做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那他也自然能依情况选择是否干预了。

随笔 其三

希特勒战败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是,“任何跟优胜劣汰、人种差异、性别差异沾边的言论都可能被贴上纳粹的标签”,“为了避嫌,男女先天性的差异成了研究的禁忌话题”。因此,越来越多的事情被认为是social construct,而潜在的反对者因为避嫌不敢发出反对的声音:人天生的确存在广泛的差异,而这些差异的确有可能导致结构性的必然分化,可是这类研究在政治正确的大氛围下去不得不保持沉默。事实上,重要的并不是反对观点是否正确本身,而是一个异见者是否有足够的自由发出反对的声音而不必过于担心被人在网络上口诛笔伐。

与此相反,从一战二战所衍生出来的某些主义,由于持有这些主义的国家最终是战胜国的缘故,其恶的程度没有得到充分的承认、认识和反省,而这些国家所付诸的恶行与恶果也未得到所有人的充分认识,导致这些主义及其衍生体得以在某些机会下广泛传播,甚至影响到了当代许多政治团体尤其是激进左派的斗争路线。比起人们对激进右派的警惕,激进左派手持平权平等的护身符,在政治正确的掩护下得以大行其道,开始渐渐有了另一个幽灵的影子。

由此,天平不断地向一个方向倾斜,而这种失衡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一次猛烈的反弹给修正,而这种反弹里包含多少极端因素又会有怎样的后遗症也不得而知。进来欧洲、英国和美国的右转已经雏形渐显,左派们与其担忧与指责他们认为的“民粹右派”的崛起与威胁,不如想想在大学和媒体已经被左派把持的情况下,他们为何逐渐丢失阵地。

很多时候,与其说许多社会问题是少数派的问题,不如说是人性本身如此的问题。比如校园欺凌、仅仅因为名字怪异就被人嘲笑、自己属于少数群体而被人排斥,等等。究竟是因为自己的特定身份、特征、经历而被另一些特定的人排斥,还是说,人,包括那些因此成为受害者的人,就是有一种排斥一切异己的天性,不论这些异己是谁、从哪里来、有何特征或经历?

似乎所有人都至少在明面上谴责这种对少数群体的排斥,哪怕自己也曾默默做过同样的事情。在主流受过教育的大众看来,这种歧视是人所不齿的。然而,我却看出,与其说这种排斥和歧视是一类人和另一类人的问题,不如说它是人在漫长的演化中所发展出来的对抗风险与不安全感的自我防卫机制、以及害怕由于和少数派在一起而被主流抛弃的恐惧,与当代社会冲突的问题。矛盾便在这里:少数群体的确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可这种区别对待又是所有人而非特定人都或多或少拥有的与生俱来的本能,这该如何是好呢?

专注谴责某一特定团体真的会有帮助吗,还是说它只会加深社会对立、不信任与割裂?另一方面,人性使然,哪个少数派又能担保曾经作为受害者的自己不会在某一时刻转身变成加害者去伤害另一群少数派呢?要我说,要解决这个问题,人必须首先和人自己达成和解。他们应当意识到自己以及其他所有人作为人的不完美:排斥异己这个人曾经赖以生存的本能原来也会在一些情况下伤害另一些无辜的人,而对这种行为的纠正应该着重于如何克服天生的本能,就如同每一个文明人是如何在受教育中逐渐变得文明的,而非专注于批斗那些加害者。这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本能是人所共有、自己当然也会有,也是因为一种对人这个物种的宽容与接纳:人享受了其本能所带来的益处也难免为此要付出一些代价,而人自己不必对这种不完美太过苛责。

那些反省纳粹德国下恶行的人,那些忏悔白人曾经对黑人做的恶的人,那些声讨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的人,那些同情性少数群体遭遇的不公与偏见的人,在他们的反省、忏悔、声讨、同情之余,不知道有没有想过,那些被他们批判的人和他们作为批判者一样,同样是属于人,都拥有相同的人性。那么,究竟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什么样的力量使得人在人性的驱使下结出恶果,而自己同样为人,受同样的人性驱使,又如何保证自己不会在某时某刻做出同样的事情?人一旦开始批判某些特定人的不好,就仿佛存在一种“坏”的物质,和那些“坏人”绑定了。只要消灭那些坏人,“坏”就不存在了,而自己作为不拥有这种“坏素”的人,当然是免于批判的。这种谬见在多大程度上使人疏于真正的作为人的反省,而使得恶行不绝恶果不断呢?

人的道德行为是人性的产物。人性是基因的产物,又受环境的影响。所有人都有着极其相似的基因,那么,清白者要如何保证他们所处的环境不会有朝一日恶化使得他们有成为恶徒的风险,又要如何保证如果环境真的恶化,他们要如何做才能免于被环境污染呢?

公知与理中客

这些年随着公知被污名化,任何在公开场合试图发表与主流意见不合的看似理性的言论都有被扣上公知帽子的风险。早年互联网上的一些公知喜欢在发言前承诺自己发言尽量做到理性、中立、客观,简称理中客,其实这并非一个非常好的动作。客观是形容事实,中立是涉及态度,在事实与价值观冲突的时候,两者很难两全,因为人终究无法容忍看到错和恶却一直中立。于是有人就抓着公知这一点不放,说他们带“私货”——本来说好理性中立客观的,可是这些可恶的公知们却在写文章的时候输出个人价值观,实在是罪大恶极啊!

其实这些指责也并非全都空穴来风,而这一点其实还得怪公知当年许下的不切实际的承诺。当然,如果你换一个角度思考,其实他们的动机也很自然:许诺自己理性中立客观,其目的还是为了增加自己言论的说服力,从而变相增加自己的话语权。对他们来说,客观和中立既是一种目的——当他们许下理性中立客观的承诺时他们的目标就异化了,不得不为了客观而客观以及为了中立而中立;——也是一种手段,因为他们的承诺其实还是为了增加自己的话语权从而广播自己想要广播的。只是,那些公知没料到的是,有时候中立和客观是无法两全的。

这便又是一宗目标与手段搞混淆的例子。与他们不同,我如果保持中立,一定是因为我还没有接受足够多的信息来使我下判断——既然对事实尚未充分了解,妄下定论则大为不妥。自打进入信息时代以来,信息的高速传播也带来信息传递途中大量扭曲失真的问题,网上剧情反转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因此除非我对整个事件有比较清晰全面且有把握的了解,否则更多时候我还是选择暂且沉默。

这里就引出一个很有趣的问题。西方基督教喜欢说don’t judge,意思是不要随便下论断,因为你无权评判他人。那么谁有权利评判他人呢?基督徒答曰:上帝。可是,又是什么使得上帝有权有能这么做呢?我对基督教了解很少,他们似乎并未直接回答,不过既然基督教称上帝是全知、全能、全善的,那想必正是因为这些品质他们才认为只有上帝才有权评判。可是你转念一想,虽然基督教徒说的有些道理,但全然不让人下论断也不太好。你进一步想到:一个人知道的越多是不是就越接近上帝?一个越接近上帝的人是不是就越有权利下评判?当然,你知道的再多也绝非全知,但是我们都会赞同,对一件事,一个知道的多人比一个知道的少的人更有权下评判!

其实从贝叶斯的角度讲,一个人对一个系统了解的越多,其下判断出错的概率就越小,因此对于一个希望尽量少犯错的人而言,在只有知道的比较多的时候下判断是一个比较明智的选择。如果每一个人都能以这条准则要求自己,想必社会上情绪主导的事件要少不少。

话虽如此,情绪先行的做法也并非完全无可取之处。有些时候有些事件发生十分突然紧急,没有足够时间给你充分考察了解,此时情绪先行的人们就能做出集体潜意识下的直觉之举,未必就比前述的保守策略坏。如此看来,多样化的优势便显现出来了,有理性派也应有情绪派,有情绪派也应有理性派,这个社会才不容易陷入单点故障。不过,情绪派容易被操纵,而理性派则反应迟缓,这其中的平衡并不容易取得。

内化思维与外来思维

在认知心理学里,人的注意力分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动化加工,一种是控制性加工。简言之,自动化加工只调用较少的认知资源,并且发生时是非刻意的;控制性加工则需要大量认知资源,它是刻意的,也因此你很难同时进行多项控制性加工。举个例子,边走路边用手机打字,“走路”就是一个自动化加工,它完全不需要你刻意控制就可以发生,而“打字”(尤其是思考要打什么话)则需要你保持一个比较专注的状态。认知心理学认为,经过足够的训练,一些控制性加工也可以转变为自动化加工:初学自行车的人必须非常集中注意力才能不摔倒,而熟练的自行车手可以边单手骑自行车边单手打电话,这是因为后者已经把骑自行车从控制性加工(需要大量认知资源)转变成了自动化加工(只需要少量认知资源)。

最近我发现,人的思维方式也存在控制性和自动化两种区别。我把自动化式的思考称为内化思维,而把控制性思维称为外来思维,当然这个分类不是严格的,可能存在一些中间的模糊地带。举例来说,即便我已经是一个熟练的英语使用者,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思考我用的还是中文(“脑内语言”)。这种思考的发生完全是非刻意的,它就像走路、骑车、呼吸一样,自然而然地就发生了,不需要我特别控制。相反,如果我要用英文思考,效率不仅会因此降低,而且我必须保持某种刻意,否则我就会想着想着又回到用中文思考了。另一个佐证是,即便我沉浸于纯英文环境一段时间导致我的“脑内语言”变成了英文,这种变化也是暂时的,一段时间过后又会变成中文思考。这至少说明,中文思考对我来说更“自然”,这种自然意味着只需要更少的注意力成本我就能完成与英文思考比相同的动作。

在上面那个例子里,用中文思考对我来说更像内化思维,而用英文思考更像是外来思维。这个发现本身并不令人惊讶,因为我相信所有双语使用者都有类似经历。然而,最近我意识到,不仅仅是“用何种语言思考”有内化和外来之分,“用何种范式思考”也同样存在这种区别,而这种区别对人的思维深度的影响可以非常深刻。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接受过足够数理教育的人会不知不觉地将部分数理思维这种原本的“外来思维”内化为属于自己的“内化思维”,内化之后,他们会在生活中不经意地就使用这些思维,而这对于未接受过足够数理教育的人几乎不可能。

很多人可能都听说过5W+H,就是分析问题的时候用从What、Who、Where、When、Why、How六个角度分别分析问题。在我的印象里,这是在诸如商学院的地方非常流行的东西。最初接触到5W+H的时候,我对这种方法嗤之以鼻,最多只是在类似写作文的时候救急用一用,平时不会使用。原因在于,5W+H虽然看上去不错,但是它并不符合我自然的思考方式:要么我自然而然地就开始思考了,根本想不到什么5W+H;要么我刻意地使用5W+H来分析问题,整个过程显得非常机械,使我不快。直到最近,我才意识到在我的自然而然的思考里面,已经着重包含了What、Why和How(也就是说,我思考的时候经常会自然而然地就想到What、Why和How,无需刻意控制)。不仅如此,我也体会到了内化之后的What、Why和How是多么强大,它对加深我的思考深度大有帮助。

为什么我一开始会对5W+H嗤之以鼻,而现在却感觉它的强大呢?因为外来思维和内化思维完全不是同一个层面的东西。外来思维对人来说就像外语、还在学的自行车、还无法熟练操控的机器,它蹩脚、低效,会挤占大量原本属于思考本身的认知资源。而内化思维更像是母语、呼吸、走路,它自然、不刻意,只消耗很少的认知资源从而可以把宝贵的思维带宽留给思维本身。

从另一个角度讲,对于那些刚接触5W+H的人来说,它可能只是PPT上那几页幻灯片,而对于真正精通其门道的人来说,它是一门强大的、值得钻研的方法学。我之所以意识到这一点,是之前看过一本书(恕不能透露书名),此书除了在开头少量地提及What以外,整本书都围绕着How,也就是“它是如何发生的?”,而几乎不涉及Why。也就是说,整本书都在用解剖式的分析和论证来描述一个现象是如何发生的,这可以说是5W+H中H用到极致了。正是在看完此书之后,我深感“它是如何发生的”这种范式的强大,而在平常思考中会不自觉地更多思考到“How”上来——也就是说,这种思维方式被我内化了。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也许存在很多很强大的思维方式,只不过你尚未把它内化而无法发挥它的充分力量。换句话说,很多看上去不怎么样的思维方式,一旦内化,可能就会变得很强大。内化后的思维就像一个中心,你思考的路径都会围着它转。因此,内化思维和外在思维对人的价值完全不一样,其中差别之大就像芯片和沙子。不仅如此,相比知识的浩瀚,思维方式最多恐怕不过数百种,那些核心的已被内化的数种或者十数种思维方式对于人的影响将是深远的。这个道理很简单:知识是那么多,每一个单一的知识对你产生的影响很小,而思维方式只有那么一些,其中每一个对你的产生的影响就很大;绝大部分知识你不会每天都用,你学到的很多知识其实学完就再也没怎么用过了,而人每天都要思考,而每次思考都容易路径依赖于你的内化思维。推个极端的话,如果你能把逻辑语言和数学语言内化,完全用符号进行自然而然地思考而不涉及自然语言,那么你的思维速度也许能像冯诺伊曼那么快。

值得一提的是,正如要掌握任何数学知识都少不了做练习题,内化一种思维方式也需要大量的训练(注意力层面的训练也是训练)。如果指望翻几页幻灯片看几个案例就能内化一种思维方式,是不切实际的。

“专家”与“学者”

现代化工业的高度分工导致在知识精英阶层,“专家”所受欢迎度远远高于“学者”。因为随着领域不断细化,在每一个细领域做出有价值贡献的门槛越来愈高,而人的精力之有限使得绝大多数人只有把有限的精力都投入到一两个细领才能让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由此,人的视野也变得越来越狭小,每一个人都只能看清自己耕耘的一亩三分地,却对他所生活的更广阔的大背景知之甚少。每个人在自己的领域里都是专家,可是在其他所有领域却变得愈发无知,这是对“学者”最坏的时代。

这种“专家化”所导致的问题在于,每个人都会从自己所最擅长的那个角度出发来理解世界。经济学家妄图只用经济学来理解经济如何运作、并产生一种世界都要绕着经济转的幻觉,政治家妄图只用权力运作、意识形态的方式来掌控现实、并萌生一种只要能掌控政治便能掌控一切的狂妄,物理学家只精通于计算某种特定条件下薛定谔方程会有怎样的解却在其他领域与文盲无异、并且相信世界一切之复杂都可基于几条简单物理规律的构建。如果说在自然科学内这种专家化导致的最多仅仅是研究者在其他领域内的无知,那么在人文社科这种研究对象更加混沌、更加复杂的领域里,专家化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一种傲慢式的片面。只从一个角度来理解世界,就好像只从一个面来观察物体,当这个物体非常复杂的时候,这种简单天真的观察又如何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呢?

从个体的角度讲,相比“专家”这种虽然更有可能对社会产生贡献但是坡脚前行的群体,“学者”无疑是发展更为全面的人。“学者”的困境在于他们个人的全面发展不一定能为他们在市场上带来相应的回报,因为这种发展只是从自己出发却并未迎合市场的。“学者”所体现的精神是更加人本主义的,因为他们把人本身看成是目标;而在“专家”里,除非是在专门领域下的少数狂热者,否则更多的人只是在工业化时代不得已而异化的产物——如果他们衣食无忧,想必他们中的许多也更愿意当“学者”而非“专家”,尤其是对于知识精英中许多本身就热爱知识的人来说。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人才市场上对“专家”的高估值所引导的人才专家化应该也将导致“学者”的稀缺。“学者”的稀缺导致只能被“学者”所发现的“财富”、但又尚未被其发现的“财富”更多。“学者”如果想要立足,应当设法利用其“学者”的比较优势,去发现“专家”所不能发现之物。

就我自己而言,除去少数杰出的“专家”,我对普通“学者”敬佩的程度远高于普通“专家”。这不仅仅是因为“学者”身上所体现出对知识追求的纯粹这种精神之宝贵,也不仅仅是因为“学者”选择学者之路所必须面对的牺牲、与环境对抗下的不妥协,和坚持做少数派的勇气,也在于他们拒绝现代分工带来的异化所体现的智慧。这种智慧体现在,如果他们的确是知识的追求者的话,那么他们的选择便体现出了他们对目标清晰、坚定且一致的认识,这种选择符合我之前对智慧的定义(倘若你无异议的话)。不仅如此,我还有一种信念,便是“学者”比“专家”更有可能发现以最简单的方式解释和预测一切关于这个世界的人和物的万有理论。“学者”的目标和征途是更广阔更宏大的。

自由的几种分类

粗略来看,自由至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受限于物理法则的自由。这种自由包括物理法则所允许你做的一切事。一个人独自登月的自由、去火星的自由,和谋杀的自由都属于这种自由。

受限于基因上的自由。物理法则虽然不禁止你飞翔,但是由于你是人,拥有人的基因,所以你注定无法像鸟一样飞翔。也就是说,虽然物理法则并不限制你飞翔的自由,但是你的基因限制了。

受限于能力的自由。虽然物理法则允许你做许多事,但是有些事情受限于你的(后天的)能力,你并不能做得到,于是你至少暂时并不真正拥有这些自由。比如,一个人独自登月的自由。假以时日,你能力成长,你将重新获得这种自由,这一点区别于受限于基因上的自由。

受限于(重大)代价的自由。虽然物理法则允许你做这样的事,你也有能力做这样的事,但是事情的结果往往会让你付出巨大的代价,在这种代价面前,你几乎不会考虑做这种事。也就是说,你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兑现这种自由——那也就是不自由了。比如:谋杀的自由。

受限于利益的自由。虽然你可以做许多事,这些事都会给你带来收益(或者,不大的代价),但是出于收益的考量,除非在特别情况下,你几乎不会做那些会给你带来你认为更少收益的事。于是,你的自由至少是部分地受限了。例如:考试前夕,你有玩游戏的自由,并且玩游戏能给你带来收益(和一些不大的代价),但是你并不真正地拥有选择到底是玩游戏还是复习考试的自由,因为复习考试能给你带来你认为的更大的收益,所以你几乎总是选择考试前复习而不是玩游戏。

受限于个性的自由。虽然你可以做许多事,这些事都会给你带来相似的收益(至少是表面上的),但是出于你的个人偏好,你总是会选择一些而不是另一些事。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你仍然有随时选择做另一件事的自由,但是由于你极少兑现这种自由,你真正的选项其实比名义上的选项要少。例如:同时有巧克力味冰淇淋和草莓味冰淇淋时,你几乎总会选择巧克力味冰淇淋,甚至,你根本不会在意是否有草莓味冰淇淋这个选项。

个人认为,受限于利益的自由是一般人所真正必须考量的自由。

关于文献阅读与思想获取的方法论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在文史哲等社科领域,人们似乎很注重阅读包括论文和书籍在内的原始文献,似乎要了解康德的思想就必须阅读《纯粹理性批判》,想了解古希腊哲学就必须阅读《理想国》。然而在理工科领域,却鲜有这样的例子。我从来没听过要学好初等数学就必须选择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要学好微积分就必须翻阅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也没听说过要学好广义相对论就必须研究爱因斯坦1915年的论文。既然如此,在一切领域里,当可能的时候,为什么我们不能直接了解思想本身,而非要囿于用于传递思想的著作里呢?

有以下多种原因导致人们固执于阅读原始文献:

1)目标的异化。阅读文献是为了获得其中的思想,也就是说:a)是思想而不是文献是目标;b)任何能同等获得思想的方式都是可行的;c)在获得同等思想的情况下,人们应当选择最经济的方式。然而,不善思考的人容易因为同行氛围、传统等原因潜移默化地将文献而非思想当作他们的目标。在“思想-文献”这个目标异化的过程中,原本的手段变成了目标,这导致了人们要最优化的不再是如何获取思想而是如何阅读文献。

2)传统与氛围。一部分固执而懒于思考的人会因为“传统上人们都是通过阅读原始文献获得思想”而认为自己也应该采取同样的方式,因为这样的方式是a)稳健的,因为它们经过了历史的检验;b)是安全的,因为周围所有的人都采取类似的方式,从众心理给他们带来安全感;c)心理成本低廉的,因为从众者不必承担因为违背传统方式所带来的额外舆论成本。由于以上的问题仅仅是心理意义上的,它给人们带来的只是“好的感觉”而非“好”本身,因此理性地说只要人们能克服上述心理意义上的好,就能通过改良自己获取思想的方式而获得真正的好。

3)额外的信息。有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原始文献里包含了额外的、在其他地方难以获取的信息。这种论点的确在某些时候站得住脚,然而这类人没有考虑到的是,在有限的生命里我们是否值得为那有限的边际收益付出性价比极低的高昂时间成本。事实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有理由相信,上述人说声称的原因是不适用的,因为:a)一种学说其核心思想与主要论证是最重要的,而且这种重要程度相比其他琐屑的内容的重要程度往往是压倒性的;b)合格的关于该种学说的转述、概括或介绍,都必然完整地包含该种学说的核心思想与主要论证,也即包含了其最重要的部分;c)这类合格的转述、概括和介绍,在许多情况下都是不稀缺的,也即人们不必担心找不到这样的资源。基于上述论证,绝大部份情况下,人们实际并不必为了额外的信息而选择原始文献。

因此,只要条件允许,我们应该直接选择获取思想效率最高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包括阅读该思想的转述、概括或介绍,而通常不包括阅读原始文献。